居住证制度是各市公安局针对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常住居民依法发放证件的操作,是户籍制度改革的内容之一。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凭居住证可以享受本市居民的部分社会福利。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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