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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违法所得怎么认定?串通投标罪本罪的主体就招标人而言是特殊主体吗?
2023-05-31 09:47:37   来源:法制网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一、

认定串通投标罪的条件

认定串通投标罪的条件是投标者相互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侵犯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主观方面是故意。

二、

串通投标罪之主体认定是怎样的

串通投标罪之主体认定:

1.本罪的主体就招标人而言,是特殊主体,就投标人而言,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3.本罪属于共同犯罪,构成本罪的投标人或招标人都是共同犯罪的实行犯,行为人有可能有主犯和从犯之分,但不存在教唆犯和胁从犯。

三、

串通投标违法所得怎么认定

串通投标罪违法所得的认定: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等。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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