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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嘞,挂了备案卡和健康证之后更放心了,夏季炎热,就喜欢来份凉皮,我经常来。”2023年7月27日,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再次前往上蔡县某镇对“三小”流动食品小摊点进行“回头看”活动时,询问凉皮摊上的一位大姐道。
3月15日,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在检察履职中发现,个别乡镇农村市集人流密集地区“三小”等流动食品小摊点存在无证从事经营、未办理备案许可、未在明显位置悬挂或张贴备案卡及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等问题,“三小”售卖处的食材制作及就餐均在临时搭建的简易帐篷中,环境简陋,卫生状况较差,长期不整改将会持续性损害身体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镇人民政府对此未依法监管,遂对负有主体责任的该镇人民政府进行立案调查。
“‘三小’食品从业人员大多数是个体经营者,一般是为就近赚取日常所需费用而设立,在方便群众生活、增加就业和传承传统饮食文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长期处于不卫生的食材制作环境,将会使他们身体素能下降,对入口者来讲,会引发各种身体疾病,长远来讲,全面整改势在必行。”该院检察长王保民在讨论会上表示。
3月17日,该院依法向该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及时对辖区内食品小摊点违反《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的行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对辖区内食品小摊点生产经营的监管力度,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该镇接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积极整改。第一时间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专项检查组,全面梳理排查辖区内食品小作坊存在的问题,规范食品小摊点的备案与日常监管工作;制发《关于开展镇食品摊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明确规定工作目标、细化动员部署;召开食品安全培训会,对辖区内“三小”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集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督促办理食品备案卡31家,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19家,并办理了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建立长效机制,对镇辖区内划定片区,明确责任人,要求每季度至少对分管片区食品小摊点进行监督检查。
5月11日,该镇政府以书面的形式对“三小”食品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复。
上蔡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对调查发现的小摊点等商贩不规范经营可能引发食品安全风险的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加强监管和整治,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今后,该院将继续按照《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常态化开展“三小”食品安全“回头看”活动,切实呵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李振星 毕亚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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