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执行成果,全力冲刺法院四季度执行质效,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实现,南召县人民法院于10月11日早上开展“豫剑执行”集中执行活动。
早晨6点,南召县人民法院40余名干警集合完毕,在强调了善意调解、文明执行、安全问题等方面后,随着执行局局长杨奇一声“出发!”全体干警立刻行动,奔赴各执行现场。
在本次执行活动中,有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2018年4月,被告刘某因做生意急需要钱向同乡尹某借款两万元,后因一直未还款,2022年5月,原告尹某将被告诉至法院,经过调解,双方同意约定10月还款,但是被告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提出执行申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经过多次传唤,拒不配合执行工作,在此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将被告拘传至法院后,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并向其充分告知拒不履行义务所带来的严重后果。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考虑被告切实存在生活困难,原、被告终签订和解协议,被告先行还款5000元,剩下的15000元由担保人进行执行担保,被告于年底前还清余款。
本次行动共依法拘传被执行人11人,拘留2人,执结9案,执行到位27万元。接下来,南召法院将继续积极响应上级法院“豫剑执行”统一安排部署,持续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努力营造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和谐氛围,真正让申请执行人的“纸上胜诉权益”变成“手上真金白银”。(供稿:李圆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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